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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4版)小学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

发布日期:2024-11-13作者:


小学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

<小学教育(专业代码:040107--师范类-2024>


一、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

(一)培养目标

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,植根德州、面向山东(服务区域定位),培养政治素质过硬、师德高尚、热爱小学教育事业,具有扎实的小学教育专业知识、较强的小学教育教学能力和终身学习的意识,综合运用各种资源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(基本素质),能在城乡小学从事教育、教学和管理工作(职业领域)的骨干教师(人才定位)。

毕业后5年左右,能够达到以下专业发展目标:

1.注重师德(培养目标1:具备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,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能依法执教、热爱小学教育工作、关爱尊重小学生,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,展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,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。

2.素养全面(培养目标2):具备扎实的小学学科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,熟知小学生心理成长规律,能够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小学多学科教学,能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并对小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合理评价。

3.综合育人(培养目标3):学科育人、活动育人、文化育人意识强,能够灵活开展德育活动,胜任小学班级管理工作,掌握小学生心理辅导的方法,积极开展家、校、社协同育人活动,得到学生爱戴、家长信任。

4.终身发展(培养目标4):专业发展目标明确,及时了解基础教育发展动态,能主动学习、反思、研究,积极参加专业培训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;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,积极参与或组织学习共同体活动,成长为骨干教师。

(二)毕业要求

1.师德规范: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履行立德树人的责任。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执行教育政策法规。立志成为“四有”好老师。

2.教育情怀:具有从教意愿,认同城乡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,具有积极的情感、端正的态度、正确的价值观。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,尊重学生人格,富有爱心、责任心、事业心,工作细心、耐心,做学生锤炼品格、学习知识、创新思维、奉献祖国的引路人。

3.学科素养:具备一定的人文素养、科学素养。掌握主教学科的基本知识、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,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。了解兼教学科的基本知识、基本原理和技能。具备一定的其他学科基本知识,对学习科学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。了解学科整合在小学教育中的价值,了解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,以及与城乡社会实践、小学生生活实践的联系。

4.教学能力:在教育实践中,能够依据所教学科课程标准,针对小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特点,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,进行教学设计、实施和评价,具备教学基本技能,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。

5.班级指导:了解小学生品德形成的规律和小学德育原理与方法,树立德育为先理念。理解班级组织与建设的规律、方法。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,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,获得积极体验。

6.综合育人:以小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的规律为育人依据。理解学科育人价值,能够有机结合学科教学进行育人活动。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,参与组织主题教育、少先队活动和社团活动,促进学生全面、健康发展。

7.学会反思:具有专业发展意识,能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。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,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,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,进行全面持续的自主学习。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,具有一定创新意识,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,学会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。

8.沟通合作: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,具有团队协作精神,掌握沟通合作技能,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。

二、修读要求

(一)修读年限与授予学位

本科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,弹性修业年限为三至八年。毕业达到160学分要求,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。

(二)毕业标准与要求

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,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学分,而且满足下列条件:思想品德考核鉴定合格;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,且达到规定标准;参加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合格。

四、课程设置

(一)主干学科

教育学、心理学。

(二)核心课程

中文、数学、儿童发展心理学、小学教育学、小学班级管理、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、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、小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、教育政策法规、现代教育技术、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。

(三)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
教育见习、教育实习、教育研习、从业技能训练、劳动教育实践、毕业论文以及散见于教师教育类理论课、学科专业课程中的课程实践。

(四)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

1.通识教育课程

1)通识必修课程:41学分

2)通识选修课程

通识选修课程分为“四史”类(1学分)、人文素质类(2学分)、科学素养类(2学分)、美育类(2学分)、创新创业类(1学分)、国际视野类(2学分)、大学语文1学分)、大学生创业教育2学分)、智能AI”1学分)九个模块。其中,四史类”“美育类”“大学语文”“大学生创业教育”“智能AI”为限选。另外,须选修1门科学素养类课程,在校期间须修满10学分。

2.学时与学分

小学教育专业(四年制)修读总学分不低于160学分。

理论教学课每16学时计1学分;实验课、计算机上机和其它技能课等每32学时计1学分;教育见习、教育实习、教育研习等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,每2周计1学分;毕业论文(设计)计8学分。教育实践总周数应不少于18



1 小学教育本科(四年制)专业课程标准

专业认证标准课程类别


标准要求

(小学教育)

教师教育课程

必修课≥24学分

总学分≥32学分

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

学分≥10%

学科专业课程

≥35%

教育实践

≥18周



2 各类课程学分及占比

类别

学分

占总学分比例

必修

选修

必修

选修

小计

通识教育课程

41

10

25.63

6.25

31.88

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

2

14

1.25

8.75

10

学科专业课程

25

31

15.63

19.38

35

教师教育课程

27

7

16.88

4.38

21.25

教育实践(教育见习、教育实习教育研习、从业技能训练)

19

0

11.88

0

11.88